浙商银行
成功开办上海清算所托管债券柜台业务
奋力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多层次发展
2022年3月,浙商银行(601916)成功开办上海清算所托管债券柜台业务,首次面向社会公众报价销售“清发”债券。这是浙商银行自2021年5月推出债券柜台业务以来,持续深化业务创新发展、丰富债券柜台业务覆盖券种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必将进一步满足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需求,提升普惠金融战略践行力度,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多层次、高质量发展。
大力宣传推广债券柜台业务
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向零售金融产品市场的一种延伸,柜台债券对于广大个人投资者来说,其认知度还有待提高。为进一步做好债券柜台业务的推广和投资者教育工作,浙商银行通过官方网站、网点柜面、公众号等渠道持续向客户进行推广,加大对潜在投资者的宣传,便利投资者能够更好地享受我国金融发展带来的红利。
共同推动上海清算所托管债券
柜台业务快速发展
为推动上海清算所托管债券柜台业务顺利落地,浙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负责全行债券柜台业务的统筹和日常管理工作,行内前中后台同心协力,扎实完成系统的升级建设,优化业务制度与操作流程,积极参与系统联调测试。在上海清算所与债券发行人的大力支持下,浙商银行顺利成为较早一批参与上海清算所托管债券柜台业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营业网点、手机银行与网上银行三种渠道销售1年期“农发清发”债券,并计划后续向社会公众推出更多元化的“清发”系列债券,助力提升“清发”债券品牌认可度。
金融科技赋能FICC业务创新
浙商银行持续加大金融科技在FICC领域的应用,在固收、外汇、贵金属三大领域已实现了程序化做市报价。目前,浙商银行已实现了柜台债券全品种的自动化做市报价功能,并结合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价格走势的持续监测,为投资者提供更动态精准的交易价格。
多年来,浙商银行持续加强与上海清算所的合作,成果优异:取得包括债券净额在内的5项上海清算所自营集中清算会员资质、2019年上线上海清算所综合业务系统结算直联功能、2021年与上海清算所共同推出其首单同业授信担保品管理业务,皆形成了良好的市场示范效应。
未来,浙商银行将继续深化与上海清算所的合作,砥砺前行,探索不辍,助力上海清算所债券柜台业务蓬勃发展,并积极响应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号召,动员社会群众参与柜台债券投资,持续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多层次发展贡献力量。
供稿:浙商银行金融市场部
标签: 债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