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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2022年第15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杭州临平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平交通”)作为债务融资工具“19余杭旅游MTN001”信用增进机构,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延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且未披露延迟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告;二是未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鉴于临平交通存在一定减轻情节,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临平交通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副总经理庞卫华予以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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