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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2022年第25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
山东岚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岚桥集团”)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二是未披露子公司股权被冻结事项。三是未披露重大诉讼及后续进展情况。
同时,岚桥集团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岚桥集团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副总裁孙纪飞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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