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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2022年第25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
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工程”)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未披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事项。二是未披露重大诉讼及后续进展情况。
同时,桑德工程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桑德工程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曹玉枝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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